|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江苏、海南海事局
60米级A型巡逻船建造工程
招标公告
日 期:2007年9月6日
招标编号:0703-0740CIC4G10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江苏、海南海事局计划建造三艘60米级A型巡逻船,并计划使用一笔国家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面向国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满足强制性资格要求的造船企业,造船企业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
2.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江苏、海南海事局委托,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
货物描述
|
数量
|
|
60米级A型巡逻船
|
三艘(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江苏、海南海事局各一艘)
|
3. 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6房间(标书室)
电话:010-63348938
传真:010-63373654
联系人:王娜
4. 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可从2007年9月6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16:00在上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5. 《投标人须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编制的《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参照交通部直属航运支持保障系统非经营性船舶建造合同样本。
6.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7年9月27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递交到招标机构指定的开标现场。随同投标文件,投标人并须附有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百分之二(2%)的投标保证金。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
7. 兹定于2007年9月27日北京时间10:00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将由招标机构于开标前一周以书面方式提前通知各投标人。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16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010-63348940
联 系 人:戴玥
传 真:010-63373654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招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地 址: 上海市四平路190号
联 系 人: 姚 祥 弟
电 话: 021-53931773
传 真: 021-53931505
邮 编:200086
业 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地 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
电 话: 025-83279652
传 真: 025-83279613
邮 编: 210008
业 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37号
电 话:0898-68626011
传 真:0898-68666526
邮 编:57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