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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3月12日
贷款名称和贷款号:合肥城市环境改善项目(贷款号:2328-PRC)
合同名称:合肥市巢湖沿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肥东县、肥西县土建合同包
招标编号:0703-0820CIC5Y014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 4 月 11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从亚洲开发银行(ADB)申请到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合肥城市环境改善项目下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部分贷款用于合肥市巢湖沿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肥东县、肥西县两个土建合同包下的合格支付。所有来自亚洲开发银行的合格成员国(或地区)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受合肥市巢湖沿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业主)的委托,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实施、完工和修复缺陷提交密封的投标书。本次招标将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NCB)方式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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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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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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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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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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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土建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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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以对上述任意一个合同包或所有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拟同时投两个合同包时,投标书应分别编制,并分开装订、包装,同时按合同包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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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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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土建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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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格的投标人只有满足以下关键的资格要求才能参与本次招标: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投标人在过去 3 年内在建的和已完工的合同中,以得到支付的金额为计算基础,最少的年均工程营业额应达到 7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在最近5年内作为承包商、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成功地完成或已实质性地完成与本合同类似的至少2个合同,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2800 万元人民币。
(4)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工作经验,并具有壹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壹级建造师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应具有土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工作经验。
4、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得更详细的资料,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5、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向上述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自2008年 3 月 12 日至2008年 4 月 11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30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如邮寄,需另加100元人民币邮资,招标代理对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文件丢失、破损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提交一份不低于投标报价2%的投标担保,并与投标书一并于2008年 4 月 11 日 9:00 时(北京时间)前送交到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迟到的标书将不予受理。投标书将在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众打开并唱标。
7、国内优惠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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